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
「臺北大巨蛋園區」及5處社會住宅 113年9月1日起實施戶外禁菸措施

  • 發布機關:臺北市政府衛生局

「臺北大巨蛋園區」及5處社會住宅

11391日起實施戶外禁菸措施

    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9條第1項規定,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公告「臺北大巨蛋園區」所屬之室外場所(除吸菸區外,禁止吸菸),及5處社宅(大龍峒、興隆D1區、興隆D2區、中南、新奇岩)所屬之戶外公共區域(全面禁止吸菸),自11391日起實施禁菸措施。違規吸菸民眾(含使用電子煙及加熱式菸品者),依據菸害防制法第40條第2項規定,處新臺幣2,000元至1萬元罰鍰。

營造「臺北大巨蛋園區」戶外無菸環境 

「臺北大巨蛋園區」是臺北市重要新地標,包括有室內棒球場及影城、商場、旅館及辦公大樓等附屬設施。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8條第1項規定,體育、運動、電影院、旅館、商場、餐飲店、辦公大樓等之室內場所,全面禁止吸菸;但該等場所之室外場所,未納入禁菸規範。

 為維護民眾不吸二手菸之健康權益,臺北市衛生局與遠雄巨蛋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合作,擴大將「臺北大巨蛋園區」所屬之室外場所納入禁菸範圍同時為兼顧吸菸者需求,由該公司於園區內規劃設置6處吸菸區並自主管理,每日巡視勸阻違規吸菸者。希望市民朋友們共同遵守禁菸場所規定,有吸菸需求的民眾,請務必至吸菸區,以免受罰(除吸菸區外,禁止吸菸)

5處社會住宅所屬之戶外公共區域實施禁菸措施

為維護優質的居住環境,臺北市衛生局也結合都市發展局臺北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,公告「大龍峒、興隆D1區、興隆D2區、中南、新奇岩」等5處社宅所屬之戶外公共區域,自11391日起為全面禁止吸菸場所。預定於114年年底前,將公告計19處無菸社宅,未來也會視興建中社宅之入住期程,滾動增加公告。

臺北市衛生局結合公、私部門逐步擴大推廣戶外無菸環境,以提升吸菸者之不便利性,促使戒菸,進而降低吸菸人口數,及維護民眾不吸二手菸之健康權益,截至11391日,累計公告超過4,600個戶外禁菸場所。衛生局籲請市民朋友共同營造健康的戶外無菸環境,也已結合醫療與社區資源,提供戒菸治療、戒菸衛教諮詢、戒菸班、戒菸專線(0800636363)等多元戒菸管道,歡迎吸菸民眾多加利用。臺北市禁菸場所公告及戒菸服務資訊,可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菸害防制專區(https://health.gov.taipei/)查詢。